劳动人事仲裁代理业务是律师事务所常见业务之一,专门从事劳动人事仲裁代理业务的律师统称为劳资律师。劳资律师须精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法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且有能力从法律程序公正合法和实体正义的角度,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提供劳动人事仲裁代理业务。
一、通过法律咨询或律师约谈,初步了解劳动者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如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补偿或赔偿责任。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经初步审查,在有代理必要和代理方案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二、全面了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陈述情况和证据材料,结合劳动者主诉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查找和检索法律适用条款,确定代理思路,提出代理意见。
三、在仲裁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代理,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代写诉状,提起民事诉讼,对一裁终局的案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可以参加庭审和审查活动,提交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代理意见。
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14件,在208件案件中,代理意见均被不同程度的采纳,维护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河南省内张某高空坠落工伤赔偿案,濮阳市内乔某诉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案,濮阳县域的残疾人立某就业遭歧视案均是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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