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业务是律师事务所重要业务之一,专门从事行政代理业务的律师统称为行代律师。行代律师须精通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法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且有能力从法律程序公正合法和实体正义的角度,为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行政诉讼代理业务。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行政机关是应诉者。
一、通过法律咨询或律师约谈,初步了解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经初步审查,在有代理必要和代理方案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二、全面了解主诉方和被诉方的陈述情况和证据材料,结合行政机关就其行政行为提供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查找和检索法律适用条款,确定代理思路,提出代理意见。
三、在案件审理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代理,一审判决后,可以代写上诉状,二审判决后,可以代写再审申请书,再审判决后,可以的代写抗诉申请书,参加庭审和审查活动,提交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代理意见。
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律师事务所共办理行政诉讼代理案件324件,在108件案件中,代理意见均被不同程度的采纳,维护了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河南省内天能公司诉省国土资源局不颁发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案,濮阳市内濮阳市公安局某分局违法更改姓名案,濮阳县域的花花牛早餐店行政处罚案均是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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