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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如何改姓?
发布时间:2022-07-07 15:22

离婚后,孩子作为成年人,是如何变更姓名的呢?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改姓名?夫妻离异后,可以更改子女的姓名么?今天咱们董彦军律师就来解释下这其中的玄机。    首先,姓名权了解一下。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变更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变更姓名应当向有关权利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这句话有两个重点,第一个重点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更改姓名。而第二个重点在于自然人更名必须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那么,如何依法更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更改姓名需要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大家口中的派出所申请登记。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申请。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申请。    至于哪些情况可以更名,需具体依据各地相关法规。以《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为例。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姓名变更:(一)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在同一村居(社区)、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三)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者解除、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等原因协商一致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或者其他不规范汉字的;(五)公民出家或者僧人、道士还俗的;(六)其他特殊情形。

《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八十一条  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姓名变更:(一)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在同一村居(社区)、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三)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者解除、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等原因协商一致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或者其他不规范汉字的;(五)公民出家或者僧人、道士还俗的;(六)其他特殊情形。

而刘鑫正是山东人,她的更名具体是依据哪一条法规,大家可以自行判断。最后,回答一个最常被大家问及的问题,离异子女如何变更姓名?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而落实到具体细节,各地差别很大。比如福建省规定,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由亲生父母双方持居民身份证同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安徽省则规定,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若父母有一方联系不上(或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另一方需书面承诺如孩子成年前,对方对变更姓名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同意公安机关恢复原状;上述异议发生在孩子成年后,则以孩子意见为准。    因此如果你想变更子女姓名,建议事先与当地户籍部门核实。当然,离婚后变更子女姓名通常引发双方再次纠纷,为了保护子女健康成长,董彦军律师也呼吁父母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变更子女姓名,而不是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