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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时撞伤他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2-03-17 08:44

篮球作为竞技比赛项目之一,具有极强对抗性,也存在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在比赛过程中由于强烈的身体接触发生人身损害也是正常的,那么打篮球时撞伤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打篮球是人体直接接触的对抗性体育运动,完全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参赛者对打篮球时可能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是应当有一定认识的,其自愿参加这种具有风险性的竞技运动,应视为甘冒风险行为。因为比赛中的冲撞,原本就是篮球运动的特点,参赛者在比赛造成受伤,系合理的身体冲撞所致,纯属意外,不允许合理的冲撞,是是对篮球运动规律的违背。参赛者在篮球比赛的行为并不具有伤害的故意或过失,因此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蓝球比赛,虽然是一种对抗性的体育运动,有人体的直接接触,合理的身体冲撞完全有可能发生损害后果,但我们要看损害的后果是否属于比赛规则范围内的合理冲撞,如果明显超出了比赛规则范围,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话,应视为行为人有过错,应当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