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一、 合同解除的条件及方法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分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两种:
1、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解除合同即协议解除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合同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4)采取适当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约定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这个条件是合同成就时就存在的,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这些条件,解除合同的前提就存在了。这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通俗来说,包括:①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②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恐怖行动、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异常事件。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室负责人在回答新型冠状肺炎有关问题时指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不提醒建筑企业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分担,需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基础,应因时、因地、因事而定。”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
1、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解除的方式: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在通常情况下,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有时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
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2)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4)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二、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在司法实践中曾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合同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但法定的情形是法律赋予守约方的权利,违约方无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就应该判决强制履行合同;有人认为,违约方虽然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强制履行成本过高,法院就不得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有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是违约方在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时的抗辩权,违约方不能据此提出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9年第13次法官会议纪要》载明:“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通常只赋予合同关系中的守约方,违约方并不享有解除权。违约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属于行使诉权而非实体法上的合同解除权。”
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当事人是否陷入合同僵局以及是否存在情势变更等情形,对合同是否解除作出裁判。””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该判决为变更判决,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